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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

酒廊民歌 By 歪歪


酒廊民歌

今年是2011年。我記得1982年的年初一,港英政府第一次在維多利亞港舉行新年煙花匯演,實在好精彩!是你陪我站在尖東海濱,一起欣賞煙花。

問起我們是如何相識的?要數到卅年前,即是1981年。我們一起在尖東的酒廊工作,你和我都是做侍應生,由同事變成情侶。我們第一次約會是放工後,一起去旺角麗聲戲院看午夜場,是徐克導演的《鬼馬智多星》。

1981年,麗的電視播出一套由張國榮和倪詩蓓主演的電視劇《甜甜二十四味》,因你長得有點似張國榮,還在人前人後稱讚我貌似倪詩蓓,所以大家都說我們郎才女貌,十分登對。

那年我剛滿18歲,為了想和你朝夕相對,我便用為了方便上班作籍口,跟父母說要搬出來住,他們早就反對我跟你的交往,更絕對不容許我和你同居,所以極力反對,但當年愛情至上的我,一切勸告和訓話又怎會聽得入耳,他們要阻止也無能為力。我任性地由華富邨搬到佐敦吳松街的小套房跟你同居,斗室雖小,但勝在溫馨甜蜜。包租婆也讚我們恩愛相襯。

1984年中英雙方簽署「中英聯合聲明」,我第一次在報紙看到「97問題」這四個字,開始出現了「移民潮」。但移民都是有錢佬的玩兒,我是一個有情飲水飽的人,正所謂戀愛大過天,只要能夠和你一起,將來香港變成怎樣我也不怕。

四年開心的日子過得特別快,1985年是我們感情的轉捩點。那時候流行唱「城市民歌」,我在明愛社區中心學懂彈木結他後,向酒廊經理毛遂自薦,試音後由酒廊侍應生,躍升成為酒廊歌手,開始以自彈自唱方式,演唱我最擅長唱的林志美民歌。

我當了民歌歌手,每晚在酒廊中央的旋轉舞台演唱,成為顧客眼睛的焦點,帶給我前所未有的滿足感,不過,最令我感動的,就是看到你在台下忙碌工作時,偶然給我一個欣賞的眼神或笑容,便已經令我心花怒放。但是,漸漸地我們不再四目交投,看到你在台下逃避我的目光,才知道我們之間出現了一條小小的裂痕。再找不到當初「同甘共苦」的感覺。正如每年年初一都有煙花,但它已沒有往年般奪目。

1985年,你我相對的時刻已變得沉默。某晚,我執拾了所有行李,跟你說要搬走,搬去一個女性朋友處暫住。你挽留過我,可惜我去意已決。轉身別去這間曾和你住過四年的小房間,我忍不住流下淚水。

我人雖然走了,但是記憶是不能刪走,我會好好把它保留。

這夜是我在這酒廊工作的最後一晚。一個月前我遞上辭職信,因為決定到加拿大讀書,怕的並不是97後的共產黨,而是怕自己繼續浪費光陰。其實我不是傻女,我亦知道內情:三個月前你跟一名有夫之婦的酒客:嚴太太搭上,嚴先生飛到加拿大工作做「太空人」,留下太太在香港。中年寂寞怨婦找個憂鬱小生來填補空虛,每天過著風花雪月的日子,我又怎能提供,所以惟有選擇離場。

「啪....啪…」掌聲響起,我表演完最後一首歌,燈光漸暗,旋轉的舞台慢慢停下來,我把譜架收起,帶著木結他,徐徐踏下舞台。完成這裡的最後演出。我知道要再見你的話,便要在地球另一端的加拿大。

我沒有怨你,從來都是「人望高處,水望低流」。人應該去追求更好的發展、更富裕的生活。我真的沒有怨過你,亦希望你不要怨我。「嘟....」我的「佳訊傳呼機」響起,是嚴先生call我。他留言說:「我會在多倫多機場等妳,祝妳一路順風!」。

兩個月前,嚴先生回港時來到酒廊找我,告訴我他太太和你的姦情,證實了我一直在懷疑的蛛絲馬跡。一個月後,明白到始終要面對現實,所以某夜我決定搬離你家。之後,我希望離開香港重新開始,幸好得到嚴先生的幫助及安排,令我可以去加拿大,跟他的兩名子女一起生活、讀書。幾年後,我大學畢業,父母特地到來觀禮,他們都很感激嚴先生一直給我照顧,更非常高興知道我和他兒子訂婚的喜訊。

三十年轉眼過去,我們的兒子亦已經是長得比我高的初中生。老爺嚴先生,離婚廿多年也沒有再娶。最近退休後,每天與三五知己一起打高球。

至於你的日子又如何?還記得臨別當晚我在台上彈著結他唱的最後一首歌嗎?當時我一邊唱,一邊衷心祝福你。我知道我會一直好好記住這四年來,你的一切。


卡臣說:多謝歪歪寫了這篇,從女主角出發。故事更立體。

感情的段落 - 林志美
作曲:周啟生
填詞:鄭國江

 
既是決定要走不想相強
心知挽留仍無望
不復存幻想 聚散亦平常
不必多說盼望原諒
快樂似是已經走失方向
它跟愛神同流浪
心靈難復通 像隔一道牆
若決定分開不勉強
愛的歌 從此不輕唱
為種種難忘印象
一個心看不出有兩樣
誰料已受傷不想歌唱
快樂故事我今天想多看
一章看完再一章
忽萌奇想怎麼不看相
問那日戀歌可再唱

27 則留言:

  1. Largeheadboy

    係喎

    又真係don't you want me 的故事吖
    一講就好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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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歪歪:

    最令我感動的,就是看到你在台下忙碌工作時,偶然給我一個欣賞的眼神或笑容,便已經令我心花怒放。

    這一句好深情,很有動感,彷彿看見她在台上表演般!

    歪歪的女生自述,較為正面和有積極意義!看後十分舒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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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largeheadboy,我即刻揾返 dont you want me 嚟聽下,咦!又真係喎!今次真係純悴巧合,我同卡臣都無夾過㗎!

    佛爺,今次借卡臣嘅文字嚟循環再用,再將佢原本男生自述嘅故事方向調轉,所以變為正面,其實呢篇係我偷懶嘅結果。

    卡臣,我既有女性嘅細心,又有男性嘅粗心大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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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歪歪写得个女主角几正经,读黎成篇都唔同晒。
    阿强,第日写di主角,都系要有番di人性至好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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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Hellonine

    啲主角無人性
    因為作者無人性囉
    呵呵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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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卡臣,我應大唔大,應粗唔粗咁至弊!

    helloninie,有卡臣嗰篇無人性嚟對比,先會令到我呢篇有人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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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歪歪

    哈哈
    有需要時粗
    無需要時不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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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卡臣:

    你信唔信精神分析學所講,人是雌雄同體的?我以前半信半疑,但我睇見歪歪所寫的女生角色,我就要話:我信!我信!!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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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佛爺,我雌雄同體,咁你就係深情同鹹濕集合於一身啦!

    卡臣,你唔係lesbian,係「叻比人」就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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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歪歪:

    我應該係色情同鹹濕集於全身!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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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『叻屎比人』?哈哈!

    佛爺,你係集色情同鹹濕於全身嘅佛和熊貓混合體,係瀕臨絕種嘅受保護動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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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卡臣:

    若果我係野生大熊貓,同西藏喇嘛,即係寫「西藏慾經」那位奇僧的混合體,我願意呀!我願意!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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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歪歪:

    四種混合,即係四不像!受到保護我都唔制,我寧願做大鹹鹹呀!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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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歪歪:

    咪住!你千奇唔好話比小甜甜我呀!我落佐地獄,都受唔起咁大打擊架!我寧願跟你去活色生香呀!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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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佛爺

    西藏慾經?
    在書展應該大賣
    快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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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卡臣:

    好耐好耐以前,已經被一個西藏奇僧寫佐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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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卡臣:

    世人以為廟宇和教堂是跟禁慾掛勾,其實印度教的廟宇裡是充滿性愛藝術品,只是在十八九世紀英國統治印度期間,把這些英國人認為是「淫穢」的廟宇摧毀,致使今天所餘無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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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. 卡臣,『賴屎俾人』?咁你留返俾第二個,唔駛預我。

    佛爺,你做大鹹鹹,呢個位無人敢同你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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